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4402.“起名叫伊利伊罗伊以色列”表它,即内在敬拜源于神性属灵层。这从“伊利伊罗伊”和“以色列”的含义清楚可知:“伊利伊罗伊”下文有所解释;“以色列”是指属灵层(参看4286, 4292节)。关于自本章17节到目前所论述的事,情况是这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不过,由于存在于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中的事物远远超出人的思想观念(因它们是神性),所以我要通过诸如更直接落入人的观念范畴内的那类事物来说明它们,也就是说,以主使人的属世层重生的方式来说明这些神性事物。就内义而言,人在属世层面的重生也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节)。事实上,主是照着神序荣耀祂自己的,也是照着这神序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变得属天和属灵。此处就解释了祂如何使人变得属灵,因为“以色列”表示属灵人。
属灵人不是内在理性人,而是内在属世人。内在理性人就是那被称为属天人的。前面已反复说明,属灵人和属天人之间的区别。人通过拥有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就是与仁爱事物结合的信仰事物在里面而变得属灵,这种结合在他的属世层里面进行。在那里,首先与良善结合的是外层真理,之后是内层真理。本章1至17节论述了外层真理在属世层里面的结合;17节至结尾论述了内层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内层真理除了以经由内在人流入外在人的启示外,并不以其它任何方式与良善结合。这启示以一种纯粹大体笼统的方式使神性真理变得可见,打个比方说,就像肉眼把不计其数的事物看成一个模糊、缺乏任何可辨特征的单一整体那样。以扫对雅各所说的话,即“容我把跟随我的人留几个在你这里”,以及后来雅各的回答,即“何必这样呢?只要在我主眼前蒙恩就是了”就表示这启示以纯粹大体笼统的方式使神性真理变得可见,如前面所解释的(4385-4386节)。
在这一点上,相对于属天人,属灵人居于模糊中(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节)。“以色列”就代表属灵人(4286节)。属灵人因以下事实被如此称呼,即: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天堂之光流入人里面那些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使属天堂之光的事物表现在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中,以这种方式使它们相对应。因为就本身而言,属灵层就是出自主的神性之光本身,因而在于本质上为真理的聪明,和由此衍生的智慧。但对属灵人来说,这光会落到他里面属于信仰,并且他以之为真理的事物上;而对属天人来说,这光则会落到爱之良善上。这些事对那些居于天堂之光的人来说,是清晰的,但对那些居于尘世之光的人来说,则是模糊的。它们或许会模糊到难以理解的地步。尽管如此,由于它们构成内义上的主题,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对它们的阐述必不可省。人们得到启示的时刻正在到来。
这坛之所以被称为伊利伊罗伊以色列,并以此表示源于神性属灵层的内在敬拜,是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伊利伊罗伊”和神性属灵层是完全一样的;“以色列”也是如此。因为“以色列”表示主的神性属灵层,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灵教会,或也可说,属灵之人(参看4286, 4292节)。在原文,“伊利伊罗伊”表示“神神”(God God),严格按文字的话,表示“万神之神”(God of gods)。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在很多地方被称为单数形式的“伊勒或伊利”(El),以及“伊罗亚”(Eloah),同样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有时,这
两个名字出现在同一节或同一段中。谁都能从以下事实判断出,“伊勒或伊利”(El)意指一回事,“伊罗亚”(Eloah)意指另一回事,“耶洛因”(Elohim)又意指一回事,即:圣言是神性,也就是说,它的源头在神性中,因此它的每句话,甚至每个字的一点一划都是被启示的。
至于当提及“伊勒或伊利”这个名字时,它意指什么,或“耶洛因”(Elohim)意指什么,这从前面各处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当论述真理时,经上就用“伊勒或伊利”或“耶洛因”(Elohim)或神(参看709,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287节)。这就是为何就至高意义而言,“伊勒或伊利”(El)和“耶洛因”(Elohim)表示神性属灵层,因为这和神性真理是一样的。这两个名字的不同之处在于,“伊勒或伊利”表示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这真理和真理之良善是一样的(4337, 4353, 4390节)。之所以采用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是因为神性真理是指出自主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使有时被称为“耶洛因”(Elohim)或“万神”(4295节)的原因;这一点从下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伊勒或伊利”和“耶洛因”(Elohim)因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真理方面的主,故也表示能力方面的主;因为真理是能力所属的实体。事实上,良善在行使能力的时候,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3091, 4015节)。因此,当圣言论述从真理所得的能力时,主就被称为“伊勒或伊利”和“耶洛因”(Elohim),也就是神。也正因如此,在原文,“伊勒或伊利”表示有能力者或大能者。
在圣言中,凡论述神性属灵层,或也可说,神性真理,以及由此所得的神性大能的地方,经上就会提到“伊勒或伊利”或“神”;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摩西五经:
夜间,神在异象中对以色列说,我就是你父亲的万神之神(伊利伊罗伊)。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为我必使你在那里成为大族。(创世记46:2-3)
由于这些话是对以色列说的,祂要使以色列成为大族,因而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及其能力,故此处说“伊利伊罗伊”,“伊利伊罗伊”最近似的意义表示万神之神。“伊利伊罗伊”最近似的意义表示万神,因为它论及真理和从真理所得的能力,这一事实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雅各在那里筑了一座坛,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就是“伯特利之神”的意思),因为他在他哥哥面前逃避的时候,耶洛因(Elohim)(就是神)在那里向他显现。(创世记35:7)
还有:
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伊勒或伊利),大有能力,大而可畏。(申命记10:17)
此处“万神之神”由“伊罗伊耶洛因”(Elohe Elohim)来表达,后来“神”由“伊勒或伊利”来表达,经上将至大和能力归给祂。
诗篇:
耶和华为大神(伊勒或伊利),为大王,超乎万神(耶洛因)之上。地的深处在祂手中,山的高峰也属祂。(诗篇95:3-4)
此处之所以用“神”或“伊勒或伊利”,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神性真理和由此所得的能力;之所以也用“万神”,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还是由此衍生的真理。因为“王”在内义上表示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3670节)。由此明显可知,“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是什么意思。“地的深处”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因着植根于良善的能力而被称为“山的高峰”(strengths of the mountains)。诗篇:
在天上谁能比耶和华呢?诸神(以琳,Elim)的众子中,谁能像耶和华呢?神(伊勒或伊利)在圣者的隐秘处,大有威严。耶和华万军之神啊,哪一个大能者像你耶和华?(诗篇89:6-8)
此处“诸神(或以琳)的众子”表示诸神性真理,显然,能力归于这些真理;因为经上说“神(伊勒或伊利)。耶和华万军之神啊,哪一个大能者像你?”
诗篇的另一处也是如此:
诸神的众子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归给耶和华。(诗篇29:1)
摩西五经:
他们就俯面说,一切血肉之灵的万神之神(伊利伊罗伊)。(民数记16:22)
诗篇:
我曾说,你们是诸神(耶洛因),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约翰福音10:34)
此处他们凭真理而被称为“诸神”,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8, 3373, 3704节)。又:
你们要称谢万神之神(伊罗伊耶洛因);你们要称谢万主之主。(诗篇136:2-3)
但以理书:
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过所有的神(伊勒或伊利),又用奇异的话攻击万神之神(伊利耶洛因)。(但以理书11:36)
由此明显可知,“伊利伊罗伊”在最近似意义上是指“万神之神”,“万神或诸神”在内义上论及出自主的真理。
在论述的主题为出自神性真理,或也可说,出自主的神性属灵层的能力之处,经上就用单数形式的“伊勒或伊利”或“神”(God);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手为了神(God伊勒或伊利)原要害你。(创世记31:29)
又:
也没有为了神(God伊勒或伊利)的手。(申命记28:32)
弥迦书:
也没有为了神(God伊勒或伊利)的手。(弥迦书2:1)
“为了神的手”表示有能力。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节);“手”论及真理(3091节)。诗篇:
我要使他的左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祂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God伊勒或伊利),是拯救我的磐石。(诗篇89:25-26)
这论及出自真理的能力。又:
恶人心里说,神(God伊勒或伊利)竟忘记了,祂掩面永不观看。耶和华神(God伊勒或伊利)啊,求你起来!求你举手,恶人为何轻慢神(耶洛因,Elohim)?(诗篇10:11-13)
此处所表相同。
又:
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God伊勒或伊利),我的磐石。(诗篇18:2)
这论及能力。以赛亚书:
剩下的,就是雅各所剩下的,必归回大能的神(God伊勒或伊利)。(以赛亚书10:21)
又: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God伊勒或伊利)、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看哪!神(God伊勒或伊利)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祂,并不惧怕;因为祂是我的力量。(以赛亚书12:2)
又:
自从这日以来,我就是神(God伊勒或伊利),我就是祂,谁也不能救人脱离我手,我行事,谁能阻止呢?(以赛亚书43:12-13)
这论及能力。耶利米书:
你是至大至有能力的神(God伊勒或伊利),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耶利米书32:18)
撒母耳记:
我借着我的神(God伊勒或伊利)跳过墙垣。至于神(God伊勒或伊利),祂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除了耶和华,谁是神(God伊勒或伊利)呢?除了我们的神(耶洛因,Elohim),谁是磐石呢?神(God伊勒或伊利)是我坚固的避难所。(撒母耳记下22:30-33)
摩西五经:
神(God伊勒或伊利)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祂说话岂不照着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祂领他们出埃及,似乎有野牛之力;到时对雅各和以色列说,神(God伊勒或伊利)要做什么?(民数记23:19,22-23);
就内义而言,这论及能力和真理。又:
神(God伊勒或伊利)领他出埃及,祂似乎有野牛之力。祂要吞吃列族,祂的仇敌,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民数记24:8)
“角”(horns)和“野牛之力”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之能力(参看2832节)。更不用提其它许多经文了。由于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都有反面意义,所以“神”和“万神或诸神”也是如此,当论述的主题是虚假和出自虚假的能力时,经上就是用这些名字;如以西结书:
强盛的诸神(以琳,Elim)要在阴间中对他说。(以西结书32:21)
以赛亚书:
你们在各青翠树下,在诸神(以琳)中间欲火中烧。(以赛亚书57:5)
此处因着虚假而用“诸神”这个名字。其它地方也有类似例子。
大人与对应(续)
此处涉及与眼睛和光的对应关系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